校準:
在規定條件下的一組操作,用于確立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示值、實物量具或標準物質所代表的的值與相應的參考標準的值之間的關系。
注意:
1.校準的結果可用于將被測量的量值賦給指示值或確定與指示值相關的修正值。
2.校準還可以確定其他計量特性,例如影響量的作用。
3.校準結果可以記錄在文件中,該文件有時被稱為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
(測量的)溯源性:
通過一條具有規定不確定度的不間斷的比較鏈,使測量結果或測量標準的值能夠與規定的參考標準(通常是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聯系起來的特性。
注意:
1.這一概念通常用形容詞“可溯源"來表達。
2.這條不間斷的比較鏈稱為溯源鏈。
(測量結果的)復現性:
在變化的測量條件下,同一被測量的測量結果之間的一致程度。
注意:
1.有效的復現性聲明需要詳細說明測量條件的變化。
2.條件變化可能包括測量原理、測量方法、觀察者、測量儀器、參考標準、地點、測量條件和時間。
3.復現性可以從測量結果的分散性來定量表示。
4.此處的結果通常被理解為修正后的結果。
測量設備:
測量設備是指在測量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可以是主動測量儀器,如測量儀表、傳感器、敏感元件,也可以是實物量具,如砝碼、標準電阻或電容、量塊或標準物質等。
實物量具:
旨在使用時以固定形態復現或提供一個或多個已知量值的儀器。示例:砝碼、標準電阻或電容、量塊、標準信號發生器和標準物質。
被測量:被測量的量。
調整(測量儀表的):
使測量儀表達到適合其用途的性能狀態的操作。
注意:調整可以采用自動、半自動或手動方式。
(測量的)不確定度:與測量結果相關的參數,用于表征合理賦予被測量的量值的分散性。
注意:
1.例如,此參數可以是標準偏差(或其給定倍數)或給定置信度區間的半寬。
2.測量的不確定度一般由許多分量組成。其中一些分量可以用一系列測量值的統計分布來進行評定,并且以實驗標準偏差表征。而另一些分量可以根據基于經驗或其他信息的假定概率分布來進行評定,并且也以標準偏差表征。
3.不言而喻,測量結果是對被測量的值的最佳估計,所有不確定度分量,包括那些由系統影響產生的分量,例如與修正量和測量標準相關的分量,都會導致分散。
測量的)準確度:被測量的測得值與其真值之間的一致程度。
注意:1.“準確度"是一個定性的概念。2.不應使用“精密度"一詞表示“準確度"。
認可(實驗室):對實驗室具備開展特定檢測或校準的能力的正式承認。
注意:1.實驗室通常在成功通過實驗室評審后獲得認可,并在此后接受適當的監督。2.認可決定中會說明實驗室的能力,包括測量能力、物理量、校準方法和測量范圍